销轴、油缸涂装线技改项目 节能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点击: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司已经完成“销轴、油缸涂装线技改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销轴、油缸涂装线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0号烟台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厂区位置地势稍平坦、交通便利。南临金沙江路,北临珠江路,东临泰山路,西临黄山路。

3项目性质:

4、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情况:

该项目于20231016签署了《烟台东星集团有限公司销轴、油缸涂装线技改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审查》。

5、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项目于202310月开工,于202412月竣工;20253月验收合格后投用

二、主要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烟台开发区珠江路20号,利用自有小件喷漆车间,建筑面积1683.6平方米,无新增用地面积,无新增建筑面积。购置1套国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将水性漆改为油性漆,对喷漆工艺及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提升工件表面持久度、光泽度,提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对原有年喷涂销轴50万件、油缸10万件的产能不变。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较备案证明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符合节能审查要求。

2、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

预计项目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未超过节能承诺确定能源消耗总量15%以上基本符合节能审查要求。

三、项目节能验收情况

项目节能验收情况汇总

验收事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基本符合

主要用能设备

基本符合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基本符合

计量器具配置

基本符合

能效指标

未发生重大变动

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能源消耗总量未超过节能承诺确定能源消耗总量15%以上

总体结论

基本符合要求

 

四、验收结论

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与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基本相符工程技术方案经济合理主要耗能设备及装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产品基本符合节能要求节能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计量器具配备基本满足GB17167要求。项目实际建设的方案、耗能品种、耗能设备等与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基本一致,能耗计算方法、能效指标计算方法合理、准确项目达产后的实际能耗和各能效指标与节能承诺基本一致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节能验收,本项目节能验收结论为“合格”。